2026年5月12日,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桐庐海康威视光学试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企业委托编制的《桐庐海康威视光学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7月9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杭环铜评批[2025]58号),项目于2025年7月31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建设,自2025年11月1日开始调试。中昱(浙江)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5月18日、5月19日开展现场验收监测。监测期间运行负荷为77.8%~78.1%
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6.6.3~2026.7.3,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